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全面提高公司博士学位论文质量,鼓励和支持导师引导博士研究生进行创新研究、培育全国或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结合“985工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规划,特实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由指导教师负责申报,指导教师及其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指导教师条件
(1)国家重点学科或省重点学科的学术骨干;
(2)主持在研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73”、“863”计划课题或教育部重大项目,已取得学术界公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论文)或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2、博士生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生,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已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创新性研究成果(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且正在从事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有望取得突破,达到省级及其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新入学的博士生如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亦可申请。
(2)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3)未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
二、申报程序
1、由指导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所培育的博士生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
2、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材料,并签署推荐意见,填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二级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3、校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
三、支持经费与考核办法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项目共资助8-10项,每个项目额度为8-10万元,分两次下拨。项目经费由指导教师负责管理,主要用于其培育指导的博士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所需的费用(如文献资料费、实验费、出版费、会议费,生活补助等)。
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组织专家对优博培育支持项目的博士生所获得的研究成果进行年度考核并验收。验收通过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附件材料(一套)务必于9月19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三办414#)庹春燕老师处,联系电话:88836422,电子信箱:rory@csu.edu.cn
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永利集团官网总站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1年9月9日